地方性的特点和小型化的规模
  巴黎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是一个区域性的组织。
每一个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都有由其入会公证人公会的辖区所决定的地域范围。 这一地域权限使得每个中心都只能对入会公司成员公证人的请求作出回应。 通常,这一地域权限也因地域延续性的原则而进一步得到强化, 即原则上而言,每一个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应当将其权限延伸到隶属于同一大区理事会的所有公证人公会。 然而,在交界地区,这一原则可能并未被遵循。
地域权限的原则适用于涉及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专业知识的所有咨询建议、资料编整和培训活动,以及所有由五大中心共同实现的任务项目。
但是这一原则并不适用于编订工作和互联网网站。 各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自行开发全国范围内的市场,招揽公证人有偿订阅其推荐的刊物,而无需局限于该中心的研究所在地。 对这一市场开发的唯一限制,仅在于行政管理部门或负责招揽订户的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的监督部门对“外部”公证人员提出的许可条件。 限定的地域权限使得每个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与其入会公司成员公证人间的联系更加紧密, 形成一种实实在在的邻近关系。 正是因为这种地方性和分散化,每个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都在能够最大限度的便利于入会公司成员公证人的地方建立了其所在地。
也正是这种地域权限和区域特性,限制了各中心的组织大小, 使其保留了一种小型的规模。 如果仅仅只有巴黎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的话,一切都将全然不同。 五个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的存在,无疑是最佳的解决方案: 如此一来,每个中心都可以发展适合本地公证行业实践的“企业文化”, 也因此最大程度地限制了管理各中心的行政非生产人员的聘任。 如果仅设立了一个全国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的话,对行政非生产人员的相当规模的聘任将是不可避免的。
五个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的存在,也使得公证行业能够在区域范围内保障对那些通过自愿加入法案而入会的机构实行有效的监管。 毫无疑问,那些自愿加入的会员机构也希望能对所属中心的发展前景产生重要的影响。 得益于区域化的组织结构,目前的情况正是如此。 如果仅仅只有一个坐落于巴黎的国家级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的话,一切都将截然不同。 一个中央集权的机构无疑将降低效率,花费更多,并任由自身受到众多受任施行行业政策的法定管理机构的周期性变动和压力的支配。 各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远未如假想的那般成为权力机构的棋子,而是始终致力于为公证行业服务, 以捍卫公证业,甚至某种程度上保护公证业为己任。
巴黎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所辖地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