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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的行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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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黎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其起主导作用的司法结构(经济利益集团G.I.E.的形式)、决策监督机构的运作、行政管理以及资金来源都是独立自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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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采取了经济利益集团(G.I.E.)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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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中心由19家公证人公会(入会成员)和10家大区理事会(创始成员)组成。
其经济利益集团(G.I.E.)的形式对其成员的权利和义务都产生了影响。
其实,每个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都可自行选择适合自身的司法形式,事实表明,也并非所有的中心都采纳了经济利益集团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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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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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的
管理和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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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的决策监督机构和管理机构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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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召开两次的全体公证人大会,每个公证人公会和大区理事会各选举一名代表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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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由全体公证人大会选举的十名代表组成的办公室,在这些成员中将选出一名主席和四名副主席; |
| ° |
两名由主席任命的主任,他们对主席直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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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都有权自行采取适当、便利的组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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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中心的组织形式也并没有被其它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所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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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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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不谋取任何营利和仅以必需开支维持运作的义务,巴黎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每年向其会员收取会费,该费用是基于最近三年入会公司的研究总值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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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会费,预算收入中还包括了约占总预算15%的“小额收入”。
因此,所获所有新收入都将自动相应降低会费缴纳水平。 资金来源的属性使得本中心在面对国家级的行业组织时仍能保持财政独立性。
公证最高理事会并不资助各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 这就使得各中心在提出解决方案时保持了“知识”独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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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的费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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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度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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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度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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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结构(2006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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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度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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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筹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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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费是由入会的各省公证人公会缴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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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的会费缴纳率是最近三年来总量平均值的0.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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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 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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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尔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 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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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特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 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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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昂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 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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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尔多——图卢兹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 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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