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构,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的一种
巴黎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是一家自发组成的专业公证机构。
这意味着,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本中心的诞生并非源于政府行政意志, 而是公证业从业者自发形成、明智抉择的一致共见。 某种程度上,这一自发的性质也解释了各个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所具有的区域特性,证实了它们相对于该行业法定管理机构和其它同类机构在司法上和财政上 所具有的自主性。
每一个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的存在都是基于当初成立时负责的公证人员的需要。 研究的规模、每一公证中心内部的工作组织、资料整编的特殊需求、所涉及的最常见和最罕见问题的性质,都对每一个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的“企业文化”产生了影响。
“书写之乡”的公证人,较之那些盛行口传地区的公证人,更习惯于以书面的方式来提出问题。 这一简单的区分对各个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的组织结构和其顾问的聘用都产生了影响。
在“书写之乡”,每个请求都被编辑了索引、 整理分类和妥善保存。 机械化——文本处理和信息装备——被发展到了极致。 在这里,秘书人员的比例是很高的。 所提的问题既不是无足轻重,也不是昙花一现。 其解答姗姗来迟,不仅是因为问题值得深思熟虑,也因为需要时间来完好表达。
而那些“言传之地”则以自己特有的方式来组织工作结构和提供各类服务。 在这里,人们不仅寻求问题的解答,也要求聆听公开的演讲。 “讲座”成为了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文化的一部分。 顾问们被要求登上讲台,将自己的学识传授给同代人。
在“书写之乡”,较之于鼓励顾问登台演讲,人们更多地要求他们以书面形式来阐述其专业领域中遇到的最新难题。
此外这里的公证人也十分清楚,能使客户“走”出“泥潭”的所有的司法或税务诀窍,或者所有的才干和创造性,都极少在报刊上被公诸于众。 然而有时,讲座的主讲人就相对较少恪守这一有所保留的职责了,他们自然而然地就任由自己在讲座中透露保密信息,并展示起所学所识来了。 作为司法正统的捍卫者,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的顾问应当充分了解实践的必要性,善于诠释法律,只要这样的法律解释既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 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的顾问们都全心全意地投身于他们为之贡献学识的各个机构。 当隶属于常驻工作人员时,他们就自觉禁止为公证以外的其它行业工作。 而教书授课不被认为是与公证相竞争的活动。
法国公证行业的组织结构
五大公证研究、信息及资料中心